
沈阳音乐学院
- 创建时间: 1938
- 占地面积: 690(亩)
- 主管部门: 辽宁省
- 学校地址: 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
沈阳音乐学院坐落于辽宁省沈阳市,是中国东北地区最具影响力的高等音乐学府之一。学院前身可追溯至1938年由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倡议创建的鲁迅艺术学院,1958年正式定名为沈阳音乐学院。八十余年来,学院始终秉承"紧张、严肃、刻苦、虚心"的校训,培养了大批活跃在国内外艺术舞台的优秀人才。
学院现有三好校区、长青校区、桃仙校区和大连校区四个教学区,设有作曲系、民族声乐系、钢琴系、管弦系等14个教学单位,形成了涵盖本科、硕士、博士的完整人才培养体系。作为辽宁省"双一流"建设高校,学院拥有音乐与舞蹈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多个专业被评为国家级特色专业和省级示范专业。
在师资建设方面,学院汇聚了一支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其中包括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辽宁省教学名师等各类人才。近年来,学院教师先后获得中国音乐金钟奖、文华奖等国家级重要奖项,多部原创作品在国家大剧院等顶级艺术殿堂上演。
艺术实践是学院的鲜明特色。学院拥有北方交响乐团、北方民族乐团等高水平演出团体,每年举办各类音乐会、歌剧演出300余场。学生艺术团多次承担国家外事演出任务,足迹遍布美国、俄罗斯、德国等30多个国家和地区。在"桃李杯"舞蹈比赛、全国青少年小提琴比赛等重大赛事中,沈音学子屡获殊荣。
学院注重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国茱莉亚音乐学院、俄罗斯柴可夫斯基音乐学院等世界知名艺术院校建立了长期合作关系,定期开展师生互访、联合演出等活动。同时,学院积极服务地方文化建设,参与沈阳国际音乐节等重大文化活动,为东北老工业基地振兴注入艺术活力。
走进新时代,沈阳音乐学院正以建设"特色鲜明、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高水平音乐学院为目标,继续书写中国音乐教育的精彩篇章。这座矗立在辽沈大地的艺术殿堂,将持续为热爱音乐的莘莘学子提供追逐梦想的舞台。
院校排名
- 博 博士点
- 0 个一级0 个二级
- 硕 硕士点
- 2 个一级0 个二级
- 重 重点学科
- 0 个
- 科 科研项目
- 0 个
学科评估
学科代码 学科名称 学科评分 1302 音乐与舞蹈学 B+ 1301 艺术学理论 C 学科建设
专业名称 修学年限 音乐表演 4 音乐学 4 表演 4 艺术史论 4 艺术与科技 - 舞蹈表演 4 舞蹈编导 4 舞蹈学 4 播音与主持艺术 4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 4 戏剧影视文学 4 影视摄影与制作 4 录音艺术 4 广播电视编导 4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4